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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8/9/8 0:13:12 浏览:2501

现累计完成投资5644万元,计划2018年底完工,2019年4月完成设备调试并运行;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黑豆沟,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32385万元,计划于2019年底完工,日处理垃圾650吨。待上述两个项目建成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将作为这两个项目的炉灰残渣填埋场,不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

十四、全市10个县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均未完成两厂(场)的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要求整改中。

黄陵县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园区两场建设已完成,科技产业园区目前已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的重新编制和评审,正在编制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并开展工程前期工作;安塞区工业园区两场已建成投运;延川县文安驿工业园区两场已建成投运;黄龙县生态工业园区目前正在进行污水管网建设;吴起县工业园区已建设排污管网7公里,两场正在筹建中;志丹工业园区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时就完成了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通过PPP项目实施,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计划10月份建成投运,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正在办理项目手续;洛川工业园区苹果关联产业加工区已建成污水管网1.1公里;富县工业园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700m3/h污水处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10月底完工达到中交条件。宝塔、吴起、子长、延长、甘泉、洛川、宜川、黄龙等县区工业园区已完成两场建设选址,正在筹建中。

十五、全市1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不稳定和超标排放,洛川县、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分别超标50倍、80倍,宜川县、延长县进场主管网沿河床铺设,管道破裂造成河水渗入,导致进水浓度偏低,处理效率下降。

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要求整改中。

全市13个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已基本正常稳定,富县、洛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超标的问题已于2017年7月整改到位,现已稳定达标;延长县污水收集箱涵改造工程即将完工;宜川县污水收集管网的改造正在设计论证阶段。

十六、市公安局在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中,没有遵循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先拆解后注销的注销程序,只在公安交警网上和车管所宣传栏中发布了淘汰报废车辆的社会公告,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见人未见车没拆解,就将车辆在网上进行了注销,统计数字显示,2014年以来淘汰报废车辆3.3万辆,排名全省第一,但是没有按照有关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扣押、强力追缴等有效措施,导致被注销车辆没有实质性淘汰报废。据查,2014年1月至今年3月,延安市实际拆解注销车辆仅2593辆,排全省倒数第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2017年6月,市政府成立三个督察组深入各县区督导检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2017年7月,市政府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攻坚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按照《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淘汰后续工作的通知》,支队迅速下发《关于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回头望的通知》,对近年来淘汰的黄标车逐一核查,并按照总队下发的黄标车淘汰方式对应的业务类型准确核准淘汰数据,查漏补缺认真全面完善台账资料。

(三)对部分县区淘汰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市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委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按期完成淘汰任务,逾期不能完成的将约谈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

(四)鉴于回收公司经营困难、商务局协调不力的情况,市县交警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帮助回收公司在各县区租赁黄标车临时回收点,方便群众就近移送报废车辆,有力推动黄标车淘汰报废的拆解工作。

(五)交警支队及时扩大市区黄标车禁限行区域,并且要求各县区在主城区设立黄标车禁限行区域,最大限度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同时,将所有黄标车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依托卡口、电子监控,加强预警和拦截,从严查处黄标车违规通行的违法行为,对灭失及公告牌照作废的黄标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及时送至回收企业拆解车辆,在全市范围营造黄标车无路可走、无处可去、上路即被查的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切实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六)部分黄标车,因年限短、价值高,淘汰难度大。经大队民警核实、调查,残值在5万元以上的就有200多辆,按照(陕公通〔2016〕35号)文件分别对待、适度调整的原则,交警支队与黄标办成员单位商议后,向市政府积极申请1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解决高残值黄标车的淘汰报废补助。

(七)2017年全年共淘汰5704辆(其中汽车5681辆、低速车23辆),报废注销1239辆、灭失注销6辆、公告牌照作废4459辆,圆满完成了省交警总队下达的任务。

十七、在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报废补贴工作中,车辆补贴程序复杂、积极作为不够。据核查,截至今年3月,全市向车主实际补贴兑付366辆,占拆解车辆总数的14.1,严重挫伤了车主自觉淘汰报废车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标车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会同黄标办成员单位研究简化黄标车报废拆解兑付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全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程。完善网上审批流程,及时上传黄标车拆解信息,提高全市黄标车拆解报废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黄标车有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黄标车治理氛围。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黄标车报废拆解、资金兑换相关文件及流程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四)加强督促检查,对拆解企业进行一周一检查,确保移送一辆,拆解一辆。协调土地、环保等部门加快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进度,实现改造项目尽快投入运营,全面提升拆解能力。

(五)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查扣移交拆解公司各类老旧车和黄标车总计5371辆,其中老旧车2884辆、黄标车2487辆。拆解的2487辆黄标车中,有1456辆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按照黄标车补贴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不予补贴;其余1031辆属于正常补贴范围,其中通过市环保、公安、商务、财政4部门审核补贴车辆981辆,目前共兑付960辆,共兑付资金620.44万元,21辆正在兑付中;15辆正在办理兑付手续;剩余35辆(车主没有把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资料提交至黄标办),截至目前,兑付率达到93.1。

十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煤炭销售点和热力公司燃煤没有组织过煤质检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市质监局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实施煤炭商品抽检,结合全市煤炭经营和使用现状,重点对煤炭经销点和热力公司等开展煤炭质量抽检工作,先后出具检验报告共54份。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抽检工作结束后,市局将依法严厉查处煤炭经营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禁止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煤炭,对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煤炭和质量不合格煤炭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煤炭经营主体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煤炭交易中存在的掺杂使假、以假充好、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十九、市水务局对红庄水库水源、取水量、取水水质及供水等情况疏于监督管理。延安市供水公司在无动态监测保障的情况下,从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的延河中超限取水至红庄水库供延安市城区自来水厂,据查,2016年延安市供水公司从延河抽取了883万立方水,水质低于饮用水取水标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2018年5月,完成红庄水库扬水曝气水质原位改善工程,6月起正式投入运行,有效改善和提升红庄水库取水点水质,同时启动水质监测工作,每月监测化验一次水质,在扬水曝气设备运行期间加密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二)实施红庄水库延河取水泵站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有效保护取水口水资源环境。

(三)改造红庄延河取水泵站出水口位置,使泵站提水出水口与红庄水库供水口由原来的同一垂直面变为相聚300米以上,有效发挥水库水体循环自净功能。

(四)2018年年初动工新建杏子川下游云坪水库到红庄水库送水管道20公里,预计2018年10月建成,到时每年将有600万方优质水注入红庄水库,有效减轻红庄水库取水压力。

(五)2018年底引黄工程每天可向延安市区供水6万方,届时红庄水库将不再为城市供水,只作为生态调蓄水库和应急水源。

二十、市环保局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大,《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以来,没有一起按日计罚案件,2016年全市有6个县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案件数为零,与人民群众对环管严查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市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加强案件的查处力度,明确案件办理情况统计上报渠道,完善案件信息电子平台系统;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共立案查处309起,罚款999.82万元,移送行政拘留63起,查封扣押138起,限产停产整顿100起,按日连续计罚6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

二十一、黄陵县委、县政府,在2009年黄陵煤化工建设时,就承诺搬迁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但没采取有效措施兑现承诺,至今还有242户居民仍未搬迁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6年5月黄陵县启动了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周边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的搬迁工作,成立了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搬迁方案,并上报省环保厅备案。搬迁工作共涉及3个村4个组(集贤村、车村陈家沟组、车村秋林子组、曹家峪村)432户1782人约11万平方米。2016年7月底完成了集贤村安全防护距离内(100米)44户的搬迁工作;2016年8月启动了集贤村卫生防护距离内(810米)146户居民搬迁工作,9月30日完成年度搬迁任务;2017年完成了车村陈家沟组、车村秋林子组、曹家峪村共计214户搬迁工作。截至今年4月25日,剩余群众全部搬离防护区,现场拆除清理全部完成。

二十二、延长县政府,在饮用水源地安沟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违法研究决策建设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2015年5月省环保厅专项检查指出后,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2016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但督察组现场核查时,仍有22座大棚未拆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过现场调查,由于该示范园建在一级水源保护地,违反了水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严重威胁饮水安全。市农业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改工作任务,县农业局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对拆除示范园区大棚造成的损失进行专业评估,经协商后签订了示范园拆除协议。大棚于2017年8月20日开始拆除,9月20日拆除完毕,并恢复该土地原貌。

二十三、黄陵县、富县和黄龙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内生产活动问题监管不力。据查,黄陵县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长庆第一采油厂32个井场132口油井、富县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延长油矿12个井场69口油井仍在开采;延长石油一联合站在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林缘线上建成投运。

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要求整改中。

(一)经过现场检查,桥山自然保护区内有长庆油田公司40个井场110口油井,2017年已关闭退出8个井场12口油井,2018年计划退出12个井场、16口油井,现已全部完成地面设施拆除,永久性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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