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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

发布日期:2022/5/6 21:24:13 浏览:1018

来源时间为:2021-09-0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原则,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实现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等措施,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延安市各县(区)土地整治,加快延安市城乡一体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等编制《延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任务

(一)评价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二)调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三)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四)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五)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六)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七)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八)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6、《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二)政策文件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7号);

3、《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4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9、《关于做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修改完善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6〕27号);

10、《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11、《关于做好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90号);

12、《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整治规划修改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7〕14号);

1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7〕15号);

(三)规范性文件

1、《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2、《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4-2013)》;

3、《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33130-2016)》;

(四)相关规划

1、《陕西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2、《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3、延安市城市周边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4、《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其他相关行业规划。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延安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宝塔区、安塞区、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龙县、黄陵县,共2区11县,土地总面积37030.54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15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延安市位于陕北南半部,介于北纬35°21′—37°31′,东经107°41′—110°31′之间,北接榆林市,南连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东隔黄河与山西省临汾市、吕梁市相望,西依子午岭与甘肃省庆阳市为邻。土地总面积37030.54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01,辖2区11县。

二、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延安地貌以黄土高原、丘陵为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1200米左右。北部的白于山海拔1600~1800米,最高点在吴旗县五谷城乡的白于山顶,海拔1809.8米;最低点在宜川县集义乡猴儿川,海拔388.8米,相对高差1421米。北部以黄土梁峁、沟壑为主,占全市总面积72%;南部以黄土塬沟壑为主,占总面积19%;全市石质山地占总面积9%。西部子午岭,南北走向,构成洛河与泾河的分水岭,是高出黄土高原的基岩山地之一,海拔1500~1600米,主峰1687米;东部黄龙山,大致呈南北方向延伸,海拔1500米,主峰(大岭)海拔1788.7米;中部劳山,呈西北——东南走向,平均海拔1400米,主峰(大墩梁)海拔1464米。黄龙山和劳山统称为梁山山脉,形成延安地区地形的骨架。

(二)气候

延安属高原大陆性季风气候,北部属半干旱地区,南部属半湿润地区。冬季寒冷干燥,维持期长;春季气温快升多变,易有霜冻,多大风、风沙、浮尘天气,常有春旱;夏季温热,雨量集中,间有伏旱,多雷阵雨天气,偶有冰雹;秋季气温速降,多雾,早霜出现,有阴雨天气;年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年平均风度1.7米/秒左右,年均无霜期170天,年均气温7.7-10.6℃,温度日较差大,年平均日较差为10.9~14.9℃。

(三)水系

延安大致以东西走向的崂山山脉为南北分水岭,北部属于延河流域中游地段,南部属于汾川河的河源区,均系黄河一级支流。由于南北两条河流的不断侵蚀,覆盖深厚的黄土地面被割切为2个干流河谷、10条川、27条大沟、55条支沟和6621条长度1千米以上的支毛沟,形成由纵横交错的大小河流及支毛沟组成的密如蛛网的地表水系网。以白于山-崂山-黄龙山一线为分水岭,大致划分为两大流域,其分水岭以西南的河流由西北向东南注入渭河,以东北的河流则由西向东流入黄河。

(四)土壤

延安土壤类型多样,由南至北大致分布着褐土、黑垆土、黄墡土、黄绵土、红土、绵沙土等,此外,新积土、粗骨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等零星分布在沟谷川道。地带性土壤为黑垆土,成土母质为黄土。黄土具有疏松、垂直节理发育、透水性强、湿陷性等特点,容易受到流水侵蚀,形成侵蚀地形,造成地面塌陷或沉陷。受地表过程的显著影响,土壤不仅发育种类多,而且分布十分复杂,地带性黑垆土遭到严重侵蚀,在残塬、台地、沟谷高阶地及梁峁鞍部仅有少量零星分布;多数山丘坡面和沟谷川地均为新黄土(马兰黄土)和次生黄土(以水力、重力再搬运沉积的黄土物质)所覆盖,新黄土和次生黄土是当前主要的耕作土壤,一般具有湿陷性;侵蚀严重的地段,基岩与老黄土(离石黄土和午城黄土)均有出现。

(五)生物

延安市生物资源丰富,拥有天然次生林163万亩、木材蓄积量308万立方米、中药材近200种、兽类鸟类100余种,是世界最佳苹果优生区。

(六)矿产

延安拥有十分丰富的矿产资源,已探明矿产资源16种,其中煤炭储量115亿吨,石油13.8亿吨,天然气2000-3000亿立方米,紫砂陶土5000多万吨。

三、社会经济条件

(一)人口

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235.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8.95万人。常住人口223.1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5.88。

(二)经济

201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为1198.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110.88亿元,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为724.79亿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362.6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4年的8.2:69.9:21.9调整为9.2:60.5:30.3。全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37.17亿元,比上年增长6.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财政总收入315.60亿元,财政总支出161.17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75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5年末,延安市全市土地面积为3703054.05公顷。其中农用地4525843.75公顷,建设用地77329.14公顷,其他土地99881.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5.21、2.09和2.70。

(一)农用地

耕地总面积370365.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00。全市耕地主要分布在安塞区、志丹县、宝塔区、子长县和延长县。

园地面积150926.3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09,主要分布在吴起县、洛川县和延川县。

林地面积2135359.4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7.66,主要分布在富县、黄龙县、宝塔区和甘泉县。

牧草地面积816505.4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05,主要分布在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区和子长县。

其他农用地面积52687.2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2,主要分布在宝塔区、延长县、吴起县和志丹县。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62560.8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90,主要分布在宝塔区、延长县和洛川县。

交通水利用地13711.3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73。

其他建设用地1056.9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7。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99881.16公顷,主要分布在延长县、志丹县和富县。其中水域22899.08公顷,自然保留地76982.06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2.93和77.07。

二、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耕地地块小,分布零散

延安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沟壑纵横,受地形地貌影响耕地地块面积小、分布零散。根据延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全市耕地面积37.03万公顷,分239897块分布,平均每块耕地面积仅为1.55公顷,最大耕地地块面积95.93公顷,最小地块仅为0.1平方米。

(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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