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资源分配上给予公共交通优先,扩展公交专用道网络,加强执法,确保路权专用。
(五)切实加强公共交通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
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机制,明确设施管理、维护等职责界面。
客运枢纽(含首末站)建成后,产权或使用权明确移交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区县为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现公共交通设施维护常态长效管理,提高维护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维护资金来源并建立长效拨付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及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标准,提出维护需求;设施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制定维护计划,实施日常维护和大、中修工程,落实确保安全运营的各项管理和应急措施。
(六)抓好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公共交通行业公益性特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平均工资相适应、与服务质量相联系的职工工资调整机制,保障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完善职工权益的维护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源头参与,逐步健全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和政策参与机制。
建设职业化职工队伍,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积极探索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技能水平和文化知识水平为基本内容的素质工程,激发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通过评选劳模和先进职工等手段,推动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充分调动各类教育资源,努力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资源开发和培养体系;高度重视相关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工程,严格执行专业技术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认证。充分利用“人才测评”等活动,搞好相关人才信息的收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相关人才信息库。
附件:1.“十二五”城市公共交通主要发展指标
2.“十二五”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表
3.“十二五”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建设表
4.“十二五”公共汽电车骨干线路规划表
5.“十二五”中心城公交专用道建设规划表
6.“十二五”公交停保场、汽车站(含保养功能)规划建设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