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3
13
524
规范性文件
60
60
3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51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1
35
2
1
8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8
12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2
12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4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8
1
2.重复申请
5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767
35
2
1
8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2
7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7
8
1
9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需持续推进,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四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抓紧修订出台《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细化《条例》主体具体适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工作年报编制,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对“一网通办”中的个人和法人,根据用户特点和实际需要,精准推送相关政策解读。三是深化公众参与。制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具体措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应用,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五是着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统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使用。六是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