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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3/14 0:52:17 浏览:886

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0.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工作预案,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的跟踪应对,对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信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对因规模性失业风险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促进就业、稳定岗位各项工作,夯实主体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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