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7-24
根据商务部《》和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5〕137)要求,我们对咸阳市、延安市、安康市、西咸新区申请的拟新建设的加油站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新建设的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省商务厅;
邮编:710006;
联系人:刘旻何锣
电话:029-6391391463914083;
传真:029-6391391463914083;
附表:
2017年7月24日
《关于对咸阳市、延安市、安康市、西咸新区18座拟新建加油站的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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