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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14 2:31:53 浏览:672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省延安市政府获悉,《延安市工作方案》已经正式出台,具体内容如下: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发〔201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质目标需求和水环境安全,全面改善我市,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创建生态延安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铁腕促治、源头预防、防治结合、生态修复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圣地延安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助力。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到2020年,延河、洛河等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6以上,清涧河、仕望河、汾川河等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优良。王瑶水库、各县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到2030年,延河、洛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优良。清涧河、仕望河、汾川河等流域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王瑶水库、各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流域指标:到2020年,延河、洛河干流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达到或优于Ⅳ类),清涧河、仕望河、汾川河等流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到2030年,延河、洛河干流所有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支流均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清涧河、仕望河、汾川河等流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水质。

一、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

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强化年度指标考核。(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重污染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化工、炼焦、炼硫、炼油、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能源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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