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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余延安先进事迹活动

发布日期:2016/6/23 1:00:23 浏览:714

(原标题:开展学习余延安先进事迹活动)

本报杭州5月11日讯(通讯员许春华记者方力)省纪委、省监察厅11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余延安同志生前是淳安县纪委的一名普通干部,长期从事案件审理工作,身患糖尿病多年依然工作在执纪监督一线,兢兢业业、默默无闻,2016年1月16日因病去世,年仅49岁。这位扎根基层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用生命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辉形象。

通知指出,余延安同志是我省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两学一做”的先进典型代表,是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榜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余延安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实际、联系工作,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一心向党,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把工作和事业放在首位,适应“三转”不断深化、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要求,自觉找不足、补短板,以认认真真的态度钻研业务,以兢兢业业的精神处理事情,秉公执纪,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

通知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余延安同志为榜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吃苦在前、甘于奉献,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更多地在工作中实现和体现个人的价值;始终牢记“执纪者更要严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要有“向我看齐”的勇气和底气,带头对照廉洁自律准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在廉洁自律、干净干事上当好“排头兵”,为广大党员干部树好标杆、作好表率,为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作者:许春华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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