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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2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3/28 18:08:56 浏览:563

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申领、变更。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中有关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环境管理等要求,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坚决杜绝无证排污。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以环境影响评价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环评内容。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深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的有效衔接。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能源、焦化、建材、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力等行业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按期完成评估验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环境污染。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加强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在线监测设备要与中省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真实准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生态部门要做好监督性监测。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建设和使用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地电和铁塔公司)在基站建成后,要及时恢复植被。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及时更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按时完成年度评估报告备案,确保系统、报告、实际“三方”信息一致。做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各相关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加强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长庆油田、延长石油集团所属企业要及时更换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落细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引导企业和排污单位自觉守法。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季度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只有提高企业治污意识,落实企业防污治污工作,才能更好的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律法规和四个配套办法,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监管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强监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无治污设施或不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生态损害赔偿等手段,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对执法履职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察考核。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抄送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意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企业知法守法氛围,提高企业知法守法意识。及时推广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加强对生态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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