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延安 > 下设单位 > 正文

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9/12/26 19:27:00 浏览:1054

图2收入构成情况图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年收入减少2413.52万元,同比减少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54.49万元,同比减少22.93,事业收入增加5250.83万元,同比增长8.1,其他收入减少3109.86万元,同比减少81.8。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合计为88074.79万元,从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63751.13万元,项目支出24323.66万元;从支出内容看,医疗卫生核计划生育支出872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5.7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7.9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6.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万元。

图3支出构成情况图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年支出减少184.3万元,同比减少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43.51万元,同比增长29.56,项目支出减少14727.81万元,同比减少37.7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8万元,科学技术收入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35.8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收入14554.39万元,债务付息收入97.98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554.49万元,同比减少22.93。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6万元(医疗技术科技奖励1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等支出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13万元,就业补助21.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支出15383.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065.88万元,公立医院支出7916.9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404万元,中医药支出11.2万元等),节能环保支出135.78万元(用于污染防治工作),债务付息支出97.98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16年减少4143.32万元,同比减少20.3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2.98万元,公用经费2353.1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与2016年相比,全年基本支出减少1043.6万元,同比减少8.19,主要是工资、取暖费等人员经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3.8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第二人民医院接待2批次省结核病院专家指导业务工作,共7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7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7.91万元,同比减少28.09,因我部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54.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67.18万元,同比减少27.89。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83.5万元(健康扶贫培训等业务培训),较2016年增加109.32万元,同比增加147.37。本年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卫计干部素质、工作能力,加大了培训力度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34.48万元(主要召开卫生计生工作大会、各业务工作会等),较2016年减少62.05万元,同比减少64.28。原因是我局本着“会议合并开,尽量少开会、不开会”的原则,精减会议,严格控制规模。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05.3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7万元,较2016年减少369.79万元,同比减少68.19,我局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对“三公”经费实施严格控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49.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47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939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10.“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页  [1] [2] 

最新下设单位
  • 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公告05-09

    来源时间为:2024-05-07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化拓展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就业工作要求,切实做好……

  • 延安:与供电公司强化合作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05-09

    来源时间为:2024-05-064月25日,陕西省延安市气象局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电力领域需求,推动专业气象服务能力……

  • 张文宏,有新身份!张文宏,有新身份!05-08

    来源时间为:2023-05-24张文宏,有新身份!每日经济新闻2023-05-2423:21:05每经编辑张锦河据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官方公众号5月24日消息,张文……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