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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22:04:24 浏览:142

来源时间为:2022-01-24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自2015年建设“延安市水务局官网”,运行期间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动态、通知9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6条,处理16条,首页网站栏目设立水务要闻、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工作、党建工作、政民互动等栏目,所设2021年度共计发表信息436条,访问量168203次,访问用户(ip)16968人。

2021年,延安市水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相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

来源:延安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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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自2015年建设“延安市水务局官网”,运行期间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动态、通知9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6条,处理16条,首页网站栏目设立水务要闻、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工作、党建工作、政民互动等栏目,所设2021年度共计发表信息436条,访问量168203次,访问用户(ip)16968人。

2021年,延安市水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相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源头管理,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发布集群效应。充分发挥政务网部门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36条。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传递权威信息,参加市委宣传部1场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水利重点进行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加强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媒体公众号联动,及时发布信息,提升信息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多样化途径。

(三)加强监督保障,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局直各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员,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追究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5

2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5

2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5

2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针对具体问题的改进措施有: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保证每次活动的信息公开,为信息公开丰富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水利行业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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