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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百汇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总店)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案

发布日期:2020/6/14 18:22:18 浏览:484

来源时间为:2019-09-21

2019年7月15日,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后,延安市宝塔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呼耀、马林对位于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东兴超市门面房二楼延安百汇大药房(总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陪同人(即该店店长李艳艳)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该店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延安百汇大药房(总店)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中医医师张宗科正在该店坐诊,并发现中医医师张宗科为五名患开具的中医处方5张,累计收入1460.5元整,执法监督人员当即进行了拍摄取证,制作了《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和《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原则及实施标准》的规定,制作了《案件受理》、《立案报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案件合议,制作了《合议记录》、《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延区卫医告字【2019】11号),当事人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执法人员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卫医罚字【2019】11号),采取当面送达的方式交予当事人,有签字为证。给予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1460.5元整,当事人自觉完全履行,就此结案,制作了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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