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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公积金多措并举助力防疫阻击战

发布日期:2020/2/15 21:37:38 浏览:365

来源时间为:2020-02-12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排查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亲密接触者情况,开展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在积极做好内部防控的同时,公积金中心坚持防控与业务“两手抓”,全力保证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月3日以来,该中心全面推行线上平台业务办理和线下业务预约办理,据统计,2月3—9日,该中心已向全市缴存职工发布各类公积金信息6928条,网上大厅办理各类业务1491笔,手机APP受理各类个人业务168笔,通过官方微信“延安公积金”办理业务30316笔,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办理业务10175笔,另外业务系统办理贷款代扣、缴存托收等业务45990笔,满足了干部职工公积金办理需求,保障了全市公积金业务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该中心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和企业共渡难关。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企业可在5至12的上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特困企业可申请降到5以下或者缓缴,缓缴期限最长可至1年。降低比例和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其权益不受影响。对因参与疫情防控不能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中心线上服务渠道与3月份住房公积金合并一次性缴纳,视同单位和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受影响。同时,该中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入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范围,对已确诊的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按照“因重大疾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政策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隔离人员,提取业务适当应用容缺受理机制。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可容缺处理。如果本人因防疫工作不能到场采集影像资料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委托亲属办理即可。参加防疫工作的一线人员、被隔离人员因疫情原因造成延后还贷的不记入逾期信息。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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