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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2/26 19:57:00 浏览:425

来源时间为:2019-06-06

根据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延安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收取的政府采购保证金情况予以公示。

一、涉企保证金政策执行情况

公示事项有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和第48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采购中心实际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收取投标保证金,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涉企保证金退还情况

截至2019年3月底,采购中心未退的投标保证金涉及供应商107家,金额为98.46万元;未退履约保证金涉及供应商748家,金额为2817.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

(1)2016年底投标保证金余额为938.7万元。

(2)2017年共有1492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收取投标保证金3988.4万元,累计金额4927.1万元,退还4052万元,余额为875.1万元。

(3)2018年共有1181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收取投标保证金3290万元,累计金额4165.1万元,退还3685.1万元,余额为480万元。

(4)2019年1-3月底共有190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收取投标保证金267.72万元,累计金额747.72万元,退还649.26万元,余额为98.46万元。

2.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

(1)2016年底履约保证金余额为1697.6万元。

(2)2017年共有402家供应商中标(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2508.9万元,累计金额4206.5万元,退还1725.8万元,余额为2480.7万元。

(3)2018年共有386家供应商中标(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1608.1万元,累计金额4088.8万元,退还1233.3万元,余额为2855.5万元。

(4)2019年1-3月底共有60家供应商中标(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451.64万元,累计金额3307.14万元,退还489.96万元,余额为2817.18万元。

三、没收保证金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企业没收其投标(履约)保证金,2016年没收9家企业保证金,共6.055万元;2017年没收7家企业保证金,共10.46万元;2018年没收5家企业保证金,共5.26万元,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四、到期应退保证金情况

截止2019年3月底,采购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有80.5万元已到期,涉及供应商93家;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中有1638.03万元已到期,涉及供应商298家。这些到期保证金供应商还未前来办理到期退还手续,请保证金到期供应商尽快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中心联系人:魏丹,联系电话:2162254)。

延安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

附:到期应退保证金涉及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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