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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16 9:15:48 浏览:396

来源时间为:2018-11-12

宜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分到公租住房,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延政发(2013)127号《延安市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和《延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申报户的实际情况,本次分配采取“租售并举、群众自愿、共有产权、集中分配”的办法进行。

一、分配对象

本次参加分房的对象为申报审批并经“宜川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条件的所有保障对象。

二、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县馨园名居(二期)、鸭湾、范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273套(馨园名居(二期)363套、鸭湾小区580套、范湾小区330套),实行意向租售。2018年6月15日公开抓号。

三、分配程序

1.领取抽签序号但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了公开抽号但没有签订确认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

3.签订了确认通知书但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房款的视为放弃。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住房补贴,今后不再享受保障性优惠政策。

四、分配过程:本次分配采取公开抽号分房,并且对老、弱、病残者优先分配在低层。

五、分配结果:本次分配完成两个小区(馨园名居二期公租房和鸭湾公租房),完成总分配的74%,范湾公租房正在进行分配前期工作,预计很快将完成分配。

六、配租、配售价格标准

配租:公租房分配办法参照廉租房分配,租金每月6元/平方米,按年度缴款,租期1-3年。

七、物业管理

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所有住户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房屋维修基金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小区实行物业统一管理制度。物业公司由宜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宜川县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机构共同组织有物业资质的公司参加竟标确定,实行社会化管理,执行三级物业收费标准,物业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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