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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延安特大车祸

发布日期:2016/8/17 16:10:15 浏览: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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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2012年8月26日2时40分左右,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两车起火。截至26日下午,事故造成客车上36人死亡、3人受伤。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本次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有:卧铺车乘客熟睡,没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门窗封闭,乘客疏散困难;可燃物多,液体甲醇大量泄漏,火势蔓延迅速;疲劳驾驶:货车在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路就发生客车追尾事故。

“8·26”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层原因仍未明朗,但三个危险因素尽占,事故偶然亦必然。

一是运输企业对客车安全不够重视。我国卧铺客车的数量只占大客车的1左右,但其在事故中的死亡人数比例高达10。正因为此,针对这种重心高、过道窄、车门少的客车,公安部门曾于2011年出台规定,从2012年3月起暂停这类客车登记,但规定一出,诸多生产及运输企业表示不满。

二是卧铺客车问题尚属质量范畴,凌晨行车、疲劳驾驶则是人为因素。在跨省公路长途客运中,公路客运由于票价较低,满足了部分低端市场,而且,跨省长途客运,路线长、路况复杂,对车辆、驾驶员要求高,争分夺秒、长途跋涉加大了安全风险。鉴于2011年国庆期间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凌晨行车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于2011年10月9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地交警对凌晨2时到5时营运的卧铺客车,就近引导至站点停车休息。显然,制造“8·26”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凌晨2时40分仍在路上疾驰。

三是交通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其实,对于卧铺客车安全监管,不仅有停车休息制度,还有着诸多的规定,如交通运输部规定,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驶员,客运车辆每行驶400公里,至少休息20分钟等。相关部门没做好运输企业的监管和高速公路上监控,强令客车司机停车休息,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对策】

总结如下对策:

第一,卧铺客车新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需要提速。生产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客车安全的重视,制定出科学、安全有保障的易于逃生的客车结构。

第二,客运企业要严格遵循公安部规定,施行相关客车安全制度。如客车司机停车休息制度,让客车司机得到足够的休息,并对4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配备双驾驶员等,以降低安全风险。

第三,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机制。在卧铺客车安全标准的“空当期”,决不可出现执法的“空当期”,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应以此次延安特大车祸为鉴,不仅要给运营者“加压”,也要给自身“加压”,强化自身的责任,在日常的监督上下足工夫,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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