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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3/18 17:47:15 浏览:15

来源时间为:2022-12-16

2022年10月25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新地号派出所依法对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资产追缴等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开展,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新地号派出所再次敦请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投资人(出借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全力维护投资人(出借人)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的集资参与人,至今未办理报案登记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相关协议、合同、收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新地号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二、公安机关正告在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开展过融资业务的从业人员(包括部门主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兼职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等),及时退缴涉案财物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建议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建议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财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原标题:《关于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延安路营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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