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张磊通讯员陈志大王昕)近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授予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鄂城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姜延安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姜延安于1990年投身公安工作,十几年如一日地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先后纠正交通违章5万余起,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他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并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机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个人和湖北省模范公务员、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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