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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延安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报名通知-延安自考网

发布日期:2016/1/17 21:55:26 浏览:750

举行。各县区须于2月1日前将参加教师资格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4月中旬起,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www。menhu1。com)站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专业技能考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各县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3。三、有关事项和要求(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好资格审查关,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严禁受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清考。(二)参加清考坚持属地化原则,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陕西的考生,各地仍可受理其参加清考,原则上这类考生应在首次考试属地报名。(三)对参加考试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和提供虚*件参加考试与认定的,申请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考试收费标准等,仍按照陕教师〔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四)清考工作有关事项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发布,不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考试与认定相应环节,逾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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