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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3/15 18:04:59 浏览:100

来源时间为:2023-03-06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延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6日17:36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61.97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项目联系电话0911-8105018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1118055代理机构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105018

项目概况

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GJ-C-2023-112

项目名称: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19,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9,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9,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交通管理设备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619,700.00619,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G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警用装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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