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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7 19:21:38 浏览:1120

后发展需要再新建垃圾填埋场,避免资金和资源浪费。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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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对2017年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垃圾填埋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地下水问题整改严重滞后等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整改,整改工作仅停留在论证阶段。现场检查发现,市垃圾填埋场仍在使用,每天填埋垃圾462吨,未达到环评废水“零排放”的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超负荷运行,浓液存在直排现象,边坡防渗土工膜大面积撕裂、防渗膜多处空鼓。2018年10月28日采样监测结果显示,2#调节池旁监测井水质氨氮超标74倍。

2019年5月16日开工进行市垃圾场渗滤液应急处理的设备基础施工和临设搭建,7月26日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11月10日建设完成。

已完成整改

17

市林业局和相关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养殖监管不到位。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富县华恒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养殖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整改。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宜川县集义镇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但该镇的马家庄村、流岔沟村、五泉磊村仍存在违法养殖问题,其中马家庄村养猪场存栏103头,五泉磊村养羊场存栏508只。

1.富县华恒农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将养牛厂外围围墙、牛棚及其它养牛设施设备全部拆除,运出保护区。同时,对养牛厂内的牛粪和垃圾进行了清除,问题整改工作彻底完成。

2.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宜川县集义镇流岔沟村畜禽养殖点已于2019年11月份将地面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垃圾及粪便。恢复复耕条件,关停取缔;马家庄养猪场已于12月16日关停取缔,场地设施将进行改造,并更为物资储备库;五泉磊村养羊场,已于12月20日关停取缔,场地设施将改造成无污染的菌类种植基地。该保护区内三个违法养殖均已整改到位。

3.市林业局将加强对各自然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并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的保护宣传力度,从源头制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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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7月、9月分别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但延安市有5个自然保护区未按要求完成,其中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桥山、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尚未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已全部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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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的延安市污水处理厂异味扰民问题,“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达14次。

1.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按时序顺利推进。

2.制定了除臭、降噪工程方案,投资1600余万元,进一步做好除臭措施。

3.积极开展厂区周边住户调查、回访,不断提高住户满意度。

已完成整改

20

2017年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宝塔区南寨雅苑小区噪声和震动问题,“回头看”进驻期间依然未解决,被群众反复投诉达16次。

1.此案件在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已办结。

2.2019年8月29日,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回访检查。经对雅苑小区物业及部分业主回访,均表示满意。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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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监管不力,现场检查城区20家建筑工地,有17家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市直监管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下发问题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2.市住建局向市自然资源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征收局、宝塔区综合执法局、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宝塔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下发了落实《延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函,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扬尘治理自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3.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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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汽车展销中心、金博报废车辆回收公司等工地“六个100”措施无一项落实。黄龙县气象站工地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多次检查均存在问题,但一直未整改到位。下沉督察发现,各县(区)还存在露天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问题。

1.金博报废车辆回收项目建设已完工,基本达到“六个100”要求。宝塔区汽车展销中心已经实施整改,已责进行洒水、覆盖等工作,落实硬化、绿化、围挡等措施。

2.市住建局明确治理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和检查力度。市直属在建项目全部安装了扬尘监测设备,并已接通网络,和手机端监管平台连接,实现实时回传查看。

3.加强露天焚烧垃圾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力争达到全面解决露天焚烧垃圾问题,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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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各县(区)钣金喷漆行业底数不清,监管不力,现场检查12家4S店和钣金喷漆维修企业,有10家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宝塔区高峁湾金路猎豹4S店喷漆房在市工商局提供的清单里显示停用,检查时该4S店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且喷漆房无废气治理设施。

1.要求各县区在夯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控,不定期对辖区涉污主体进行检查。对未安装的废气处理设施的经营主体,尽快督促安装废气处理措施并检测;对不再从事喷漆、喷绘业务的经营主体应加强后续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并将涉污主体排放检测的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排放的惩治力度。

2.要求各县区进行自查,做好省委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准备工作。

3.截止2019年10月底,全市共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经营主体252户,其中汽修类197户,印刷喷绘类55户,已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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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煤炭质量监管不力,仅在2017年10月至11月对54家煤炭销售点和用煤大户煤质进行了检测,2018年1月网上公示1次,不符合市整改方案中“严把煤炭销售点和用煤大户的煤炭质量关,按月公示煤炭质量”的要求。

1.按照《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计划,2019年10月在洛川、黄陵开展煤炭抽检工作。

2.根据整改任务中“按月公示煤炭质量”要求,在每月公示煤炭抽检结果。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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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问题监管不力,延川、延长、宜川3县境内的黄河河道共有采砂场39处,其中26处无合法手续,长期违法采砂,直到2018年6月水利部督办时才全部关停。延川县水利局违规对5家采砂场进行了许可,导致4家复采,其中2家采砂场在黄河凌汛期违规采砂。

1.2018年7月15日,黄河延安段采砂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沿黄三县39处砂厂按照汛期禁采期的要求全部停止采砂,157艘采砂船已全部撤离上岸,河道内存砂约108.07万方全部清理完成。

2.延长、延川、宜川三县采砂实施方案均于2019年2月份编制完成,经市水务局初审后报黄委会陕西河务局审批,黄委会陕西河务局分别以黄陕水政函﹝2019﹞5号、6号、10号批复了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2019年度黄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3.严格规范黄河采砂秩序。进入汛期后,沿黄三县能够严格按照禁采期相关要求,继续巩固黄河采砂整顿成果,未发生采砂作业,延川县政府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黄河延川段采砂作业的通告》,宜川县采取下发禁采通知书、张贴进采期禁采通知等方式,加强巡查,确保黄河砂石资源有序开采。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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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富县大麦桔抗旱应急水库项目在未取得环评和土地预审手续情况下,于2016年10月违规开工建设。2018年3月、8月,富县环保局向富县水务局、陕西省水务集团富县供水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回头看”期间该水库仍在建设,并已完成水库主体工程的80。

2019年4月底,大麦秸水库项目环评、土地预审手续办理已全部完成。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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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镇污水处理厂普遍运行不稳定或超标排放。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甘泉县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浓度严重超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最高超标5.3倍,氨氮浓度最高超标4倍,化学需氧量最高超标0.6倍。富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5000吨/日,2018年4月以来因城区污水收集率提升,未实施雨污分流,导致实际进水量5200吨/日,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部分污水溢流至洛河。

1.甘泉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扩容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12月完工,目前已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为7000方,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完全符合县城污水排放标准。完成工程改造后,甘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可以达到一级A标准。甘泉县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进行了各个环节的检查,制定了运行台账和污泥处置的管理,加强了管网巡查力度,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排放达标。

2.富县全面实施了城区污水管网维修、污水管网延伸、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县城区6.782公里污水管网维修工程已完成。确保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3.围绕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提标改造(《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管网配套等工程,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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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子长县、志丹县、吴起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陵县等未公开水厂水质和用户龙头水质信息。

13个县区水质监测报告已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m=117&d=14425&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延川县)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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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子长县人民医院将病理性医疗废物在山沟内自行焚烧、填埋;志丹县、甘泉县将过期及破损药品露天焚烧;安塞区、延长县、子长县、延川县医疗化学废液未分类收集直排医院污水处理站。延安市没有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资质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各县(区)约4吨医疗废物被违规处置。

1.开展涉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情况的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2.为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处置工作,落实医疗废物规范化收集处置,市卫健委于2019年4月召开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处置现场培训会议。对全市13县区卫健局和医院负责医废处置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培训,实地培训处置技术、落实处置要点。

3.积极协调铜川医废处置机构,便于我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规范处理处置。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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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油厂及污油泥处置单位存在危废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严格实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时编报《延安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实现对危险废物转移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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