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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4 12:08:13 浏览:602

来源时间为:2018-11-20

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有制经济局)、财政局:

按照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中企工发〔2018〕11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分配我市的申报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指南

支持重点和申报指南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准,请在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二、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按照省中小企业局、财政厅《通知》要求,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企业提供的项目可研报告、立项审批文件、环评、完税证明、审计报告及投入资金凭证等证明、票据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要依照条件认真筛选,精准对应,防止因对文件理解不当造成项目选报落空。

三、项目申报通过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两种方式,网上申报分别登录省中小企业局和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省中小企业局网站:http://smte.gov。cn;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网上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7份,电子数据应与纸质资料保持一致。电子文档需为全套申报资料原件扫描图片后插入word文档和部分能编辑的电子版(包括企业申请报告、县区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及汇总表)。

四、各县区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各管委会、县区中小企业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18年11月21前将拟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以“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摸底汇总表”形式报项目对应审核科室,市局汇总后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核查,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及形象进度,对不实项目取消申报。2018年12月3日前向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上报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总结报告、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双面印刷一式7份,其中市财政局1份),并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2018年12月3日至9日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对各县区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召开专审会议进行评审,12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省上推荐申报。

六、联系人。

1、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受理科室及联系人

⑴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发展规划科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审核。

联系人:黑晓燕高东阳电话:0911-2160159

⑵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创业维权科负责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审核。

联系人:延志强康志明电话:0911-2160154

⑶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质量安全科负责招商引资奖励项目审核。

联系人:高志峰电话0911-2160156

2、市财政局受理科室及联系人

市财政局企业科室负责全部项目的审核

联系人:王开雄电话:0911-2161020

延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延安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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