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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安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日期:2018/6/14 5:45:41 浏览:1262

延安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陕西省第三生产教养院”,1960年交延安行署管理,更名为“延安地区社会教养院”,原址位于市区东关向阳沟。1973年因战备需要,迁址于宝塔区柳林镇三狼岔村至今(距市区10公里)。1978年更名为“延安地区社会福利院”。1996年后撤地设市后改称“延安市社会福利院”,事业性质,科级建制,隶属延安市民政局,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有编制79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总务科、膳食科、医务室五个科室。岗位设院长、书记1名,副院长2名,协理员3名,管理人员7名,专业技术岗位17名,工勤技能岗位48名。

延安市社会福利院是延安市唯一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为省一级福利院,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院占地面积30.5亩,各类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负责收容全市十三县(区)的精神病人、智障病人、孤、残、老年人,是一个集收容、康复、治疗为一体的综合福利院,全院共设置九个病区,收养各类病员共300多名。建院以来,为延安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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