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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延安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9/12/14 6:44:47 浏览:1151

来源时间为:2019-10-15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延安市环保系统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即市环保局对全市13个县区环保局、队、站及局属单位的人、财、物统一管理。纳入2018年决算范围并独立核算单位43个,其中公务员单位14个,参公单位15个,事业单位14个,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政策及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开展环境执法,对重大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定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三)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和环境统计信息。

(四)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五)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振动、放射性、电磁辐射、光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六)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八)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指导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九)指导全市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

(十)指导、监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省上下达我市环保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包括空气优良天数、污染减排以及主要河流国考断面水质等重点指标。

(一)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全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15天,位居全省第三,为历史最佳。

(二)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市于今年第二季度退出全国73个水环境质量滞后地市行列。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区作为全省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样板工程参与国家抽查,受到环保部督察组高度认可。1-11月份,全市6个国考断面中,王瑶水库出水口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仕望河昝家山、北洛河田庄镇南城村、延河朱家沟、阎家滩断面水质保持在IV类,清涧河王家河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整体水质有所改观,但治理仍需加强。

(三)节能减排方面。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等4项指标分别削减2456.28吨、396.73吨、3840.92吨、1663.4吨,比上年下降7.1、5.9、7.2、6.9,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42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含后勤所和延安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中心)

2

延安市宝塔区环境保护局

3

延长县环境保护局

4

延川县环境保护局

5

子长县环境保护局

6

吴起县环境保护局

7

志丹县环境保护局

8

安塞县环境保护局

9

甘泉县环境保护局

10

富县环境保护局

11

洛川县环境保护局

12

黄陵县环境保护局

13

宜川县环境保护局

14

黄龙县环境保护局

15

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16

延安市王瑶水库环境监察大队

17

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

18

吴起县环境监察大队

19

志丹县环境监察大队

20

安塞县环境监察大队

21

延川县环境监察大队

22

子长县环境监察大队

23

延长县环境监察大队

24

甘泉县环境监察大队

25

富县环境监察大队

26

洛川县环境监察大队

27

黄陵县环境监察大队

28

宜川县环境监察大队

29

黄龙县环境监察大队

30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31

吴起县环境监测站

32

志丹县环境监测站

33

延安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

34

延长县环境监测站

35

洛川县环境监测站

36

安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37

延川县环境监测站

38

宜川县环境监测站

39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黄陵分站

40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子长分站

41

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42

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09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20人,事业编制202人;实有人员570人,其中行政95人,参照公务员编制295人,事业180人。离退休人员23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24608.5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0145.63万元,增长了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5个下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工资正常升档、个人采暖补助提高和目标责任奖金(包括42个直属及下属单位)。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24608.5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0145.63万元,增长了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5个下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工资正常升档、个人采暖补助提高和目标责任奖金(包括42个直属及下属单位)。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21280.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25.1万元,其他收入7455.11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17106.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4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5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25.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3260.18万元,增长了30,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升档、个人采暖补助提高和目标责任奖金(包括42个直属及下属单位)。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262.0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040.35万元,增长(减少)了1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升档、个人采暖补助提高和目标责任奖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2.0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基本支出8094.55万元;项目支出4167.51万元。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4.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488.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9万元;公用经费1606.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0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资本性支出0.1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支出24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3.11万元,增长了72.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中新增了35个单位的“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4.5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0.36万元,减少了81.67,原因为我局田兆虎同志经省环保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市外事侨务办、财政局和我局批准,随陕西省贸促会团前往德国、捷克、波兰为期10天执行经贸对接洽谈活动任务,学习绿色环保产业技术和经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经贸洽谈合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3.22万元,增长了104.43,原因为2018年决算中新增了35个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8批次,70人次,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了100,原因为我下属单位富县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乡镇“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此专项行动联合街道办、派出所、工商局等部门取缔各乡镇散乱污企业,因工作量大任务重,期间昼夜连续加班产生的便饭;二是富县环境监察大队邀请了政法学院教授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产生的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6.03万元,年初预算为84.5万元,差值为161.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4.57万元,年初无预算,原因为我局2018年田兆虎同志经省环保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市外事侨务办、财政局和我局批准,随陕西省贸促会团前往德国、捷克、波兰为期10天执行经贸对接洽谈活动任务,学习绿色环保产业技术和经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经贸洽谈合作,2017年底报财政预算时没有接到该出国事项通知;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1.21万元,年初预算为84.5万元,差值为156.71万元,原因为2018年决算中新增了35个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25万元,原因为我下属单位富县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乡镇“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及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产生了公务接待费。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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