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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孙公司药品抽查检验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9/11/16 9:04:16 浏览:463

来源时间为:2019-10-29

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延安必康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生产的2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有关物质、可见异物。

资本邦·2019-10-29·文/赵雯·浏览982

10月29日,资本邦讯,延安必康(002411.SZ)发布公告称,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延安必康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生产的2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有关物质、可见异物。

该2批次产品批量较少,共计37.62万支已全部销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57万元。必康新沂获悉抽检结果后,已及时通知经销企业及使用单位停止以上2批次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并及时启动了问题批次产品的召回程序。截至本公告日,2批次产品均已销售使用完毕,同时根据对2批次产品已使用地区的监测,未收到相关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经必康新沂对2批次产品的留样检测及相邻批次的留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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