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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方对住房问题的相关回应

发布日期:2017/6/13 10:10:32 浏览:512

根据《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新区商品房为业主提供二级物业服务,物业费按照二级服务标准收取,每月1.2元/㎡,收费标准已取得延安市物价局的批复并公示,业主可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公众号“延安新区老百姓”提出的物业费每月0.75元/㎡没有依据。

二、关于新区商品房车位问题

新区商品房共规划设计6354个地下停车位。一是地下车位销售价格为建设成本价14万元,车位成本未计入商品房建设成本。二是已购买车位的业主,物业公司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将上报市物价局审批。三是地下停车位为满足住户和商业需求不对外租赁,临时停放的车辆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将上报市物价局审批。

三、关于孩子上学问题

新区商品房为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未承诺解决上学问题,具体上学问题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主。招生具体方案于6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关于新区商品房DK1-10-1802楼顶漏水问题

一是我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地块一10号楼整个屋顶进行返工,施工过程在建设方、监理、物业和业主全程监督下进行,已整改到位(业主签字确认)。二是公司相关部门对新区商品房所有屋顶进行全面排查,责令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三是楼顶在5年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现象,我公司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维修,不存在动用业主大修基金问题。四是对于业主提出每年对物业公司实行打分制,我公司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估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关于新区商品房交房延期问题

新区商品房交房延期的问题存在出卖人、买受人各自的违约责任或共同违约的情形,较为复杂,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每个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解决。

六、关于新区商品房地块四北门进出受阻问题

上城四号北门出入畅通,不存在受阻问题。

七、关于新区商品房1-6地暖铺设采暖回路问题

新区商品房住宅1-6号所有室内地辐射采暖管道回路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第3.5.5条连接在同一分水器、集水器的相同管径的各环路长度宜接近,现场敷设加热供冷管时,各环路管长度不宜超过120m要求进行设置。新区商品房所有室内地辐射采暖管道回路设置均在国家规范要求范围内。

八、关于新区商品房面积误差比超3,双倍赔偿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依据该规定,我公司委托延安市房产测绘所对新区商品房面积进行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报告是确定房屋实测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的依据。测绘报告中存在“产权面积”和“(销售)产权面积”两种表述,其中“产权面积”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基本一致,误差未超过3,我公司不存在双倍赔偿问题。现在出现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在房屋产权面积核减后基础上产生的。若购房人坚持其请求,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以产权登记面积销售房屋。

最后,感谢广大业主长期以来对延安新区建设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公司在今后项目建设中,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高品质项目,建设精品工程,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区,为延安人民生活的更幸福更美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大业主若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到延安新区房产置业服务中心,我公司热情接待广大业主。

《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方对住房问题的相关回应》相关参考资料:
延安市、延安市南部、邮政延安市公司、延安市公安局、邮政延安市分公司、延安市政府、延安市宝塔区天气、延安市招聘信息、延安市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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