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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网上年报工作的通知-延安网络公司

发布日期:2015/11/23 2:40:19 浏览:799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一、为确保企业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明晰企业与工商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要求,设置了通过“陕西省企业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进行年度申报的安全机制。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申报年度报告,进行合法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加盖电子印章,并在线获得加盖工商监管部门电子印章的《年报通知书》作为完成当年申报的确认回执。


二、从2015年1月起,我市全面推行使用数字证书申报年


度报告,新办工商证书或已从工商、税务、质检、社保、公积金等业务口领取了陕西ca任一款数字证书的企业,经填表确认后都可以将该证书作为“陕西省企业一证通数字证书”进行年报。


三、为保证2014企业年度网上申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从当地注册分局或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yanangs.gov。cn)或延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http://yagsx.gotoip3。com)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格,打印盖章,连同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于2014年12月25日前,交至市县(区)注册分局或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延安众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南桥诚合大厦二单元24楼5号。收到资料后,相关部门将先行准备资料制作电子数据,将于2014年12月30日前,分批地、有计划地安排通知各企业前来领取证书。


咨询联系电话:0911-88022250911-290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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