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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延安市环保局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发布日期:2016/5/18 8:19:20 浏览: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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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延安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态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方面:2010年延河杨家弯、柳树店、四联队、七里村四个监测断面均为IV类水,延河综合污染指数为26.10,达标率为96.7%,综合污染指数比2005年的37.64下降了11.54,断面达标率提高了3.4个百分点。境内沮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延河、洛河、秀延河水质均达到Ⅳ类标准。全市(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王瑶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大气环境方面:延安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逐年下降,优良天数2010年达到315天,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高水平,比2005年的272天增加43天。各县城空气质量经季度监测,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05年—2010年间未出现酸雨。声环境方面:延安市功能区2010年噪声达标率为60%,比2006年20%提高了40个百分点;2010年交通噪声为64.1分贝,比2005年75.7分贝降低了11.6分贝;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8.6分贝,比2005年64.6分贝降低了6分贝。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二)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的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1.54万顿的基础上削减7.5%。二氧化硫在2005年2.07万顿的基础上削减10.7%。五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环境执法,严格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关闭了黄陵店头发电厂、大唐延安发电厂、子长热电厂,对延安热电厂实施了炉内脱硫和煤种转换工程,并实行季节性运行。同时加大了石油废水处理回注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已建成投用城镇污水处理厂7座,以及甘谷峄采油厂、青化砭采油厂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站。到2010年底,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2613.5吨、总量控制在14242吨,比2005年削减7.5%;共削减二氧化硫12913.53吨、总量控制在18484吨,比2005年削减10.6%。均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为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赢得了主动,为经济发展扩大了总量空间。

(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安排部署了全市的“两场”建设,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为全面完成减排及“两场”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先后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资金5090万元,争取中省“以奖代补”资金8000万元,市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500万元,争取国债打捆申请发行贷款,全面推进“两场”建设。在确保延安污水厂一期正常运转、各种污染物稳定排放的情况下,2009年建成并投用了延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吴起、志丹、安塞县污水处理厂。2010年建成投用了黄陵、子长县污水处理厂,其它县城污水处理厂也已经开始试运行,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9.1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30%提升到2010年的60%以上。延安第二垃圾填埋场已经开工建设,12个县城的垃圾填埋场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05年的45%提升到2010年的8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重点城镇小型污水处理的建设模式,在姚店、青化砭两大重镇建成了两个污水处理站。延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也进入试运行阶段。“十五”期间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的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改善提供了环境保障。

(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十一五”以来,延安石油污染治理工作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符合实际并且行之有效的资源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经验,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环保监督、部门参与、企业治理的石油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按照省政府对石油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市先后制定了《延安市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出台了《延安市油田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标准》,全力推进以清洁文明井场建设为中心,“污水回注、原油管输、生态建设”三大工程并举的石油污染治理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各石油企业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近50亿元,建成了一批石油废水处理,回注管输等设施。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清洁文明井场32489个,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达到95.4;建成废水处理及注水站207个,回注率达到90.8;建成输油管线6289.6公里,年管输原油580.35万吨,管输率达到45;绿化油区面积达11.7万亩,绿化道路7723.44公里;全市建成油泥处置企业7家,全年油泥处理量达到35万吨;石油拌生气利用量达到60万立方米。新建井场钻井泥浆开始实行固化、无害化处置;继续推行岩屑制砖技术,没有综合处置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所有排污企业实行持证管理,市级重点污染源和市以上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必须县局审查,市局发放,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实现污染物排放的规范化管理。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障了石油企业健康发展,油区环境质量取得了实质性的改善。

(五)区域流域治理成效显著。延安是水资源十分紧缺的地区,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少有的水源也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或存在污染威胁,保护水源成为延安环保工作的重中之中。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了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颁布实施了《延安市城区饮用水源王瑶水库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各县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划定,实施了划界定标等工程,提出了水源安全防护、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了饮用水源保护预警制度、月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多次开展了王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2个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改造输油管线26条,加固管桥6座,王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先后关闭搬迁长庆采油一厂生产油井102口、石油生产设施45座,养殖场27家,二级保护区内331个井场井全部建成了高标准的清洁文明井场。实施了王瑶水库流域数字化远程监控工程,逐步将水源地内的所有井场、集输站纳入远程监控。同时,加大了区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先后经专家论证,制定了延河、洛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通过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场等有效手段,境内主要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均达到功能区规划标准,特别是延河综合污染指数实现持续下降。

(六)大气污染治理巩固提高。“十一五”以来,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全面实施降硫工程。在巩固“十五”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了“锅炉改造”工程,“天然气”工程,“汽车尾气治理”工程,“集中供热”工程,“清洁燃料推广”工程。截止2010年底,市政府共投资7605万元对城区内91家132台锅炉进行了改造,累计建成天然气加气站4座,改造天然气加气车593辆,建成汽车尾气监测线2条,报废超标排放尾气的黄标车130辆,新增供热面积90万平方米,累计建成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实现供热面积298万平方米。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我市二级优良天数逐年攀升,2006-2010年分别达到279、283、302、313、315天,空气质量逐年好转。经过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强化措施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切实改善了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七)生态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延安市“十一五”期间把退耕还林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林草覆盖率达到58%,生态、绿色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与农村经济得到协调发展。宝塔区被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洛川、吴起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县,吴起、志丹、洛川、延长四县生态县建设建规划,已提交本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延川、富县两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文本已编制完成,待专家论证。吴起镇等四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楼房村等5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33个乡镇75个村也启动了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发展清洁能源使用为切入点,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77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30万元,市财政安排资金460万元,对31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建成省级绿色单位12个、市级绿色单位86个、县(区)级绿色单位168个。“十一五”期间新增省级自然保护区两个,一个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个,面积220544.8公顷。通过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生态城市,构建和谐延安奠定了基础。

(八)环境应急保障不断强化。“十一五”以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装备、强化管理水平,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一是结合延安实际,建立起12369环保投诉热线、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档案、应急专家和应急监测数据库,初步构建了市级与县区级协调联动的应急网络体系。二是市环保局和直属单位以及13个县区环保部门均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制订了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组建了相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应急队伍。在已有各类环境应急监测与防护设备专用环境应急指挥和监测车基础上,全市又新增应急执法车辆25辆、应急自动监测车1辆、环境应急监测设备35台套。三是全市环保系统已制定印发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个,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共计43个,储备应急物资30000多套(件)。四是环境应急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从机构与职责、接警与出警、现场处置、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强化了检查与考核,环境应急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五是加强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与指导。2008年以来,共举行应急管理培训6次、科普宣教13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6次。环境应急从机构、人员、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境内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都得到了科学、及时的处置,保障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

(九)环境监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规范了建设项目管理。围绕保增长、促发展、调结构的大局,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先后出台了《延安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集体审批制度,市局专门成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坚持集体参与、集体决策把关。实施了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的措施。开展了环境监理和生态调查工作。充分利用“环评”参与综合决策,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对符合国家政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审批,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把审批门槛,从源头上制止。共审查环评项目832个,市县环保部门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68个,竣工验收项目137个,环境监理项目12个,确保了环评措施和“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了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工作。全力推进环保监察、监测、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环保工作新需要。五年来共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等专项行动12次,查处违法案件2167起,关停48家,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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