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延安 > 企业单位 > 正文

新房装修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

发布日期:2023/9/26 11:28:38 浏览:54

来源时间为:2022-10-09

尊敬的严市长:你好,我是荣民国宾府御锦园的业主,我在物业办理装修手续让我缴纳1500元的装修保证金,不交不给办理,根据陕西省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禁止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和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装修保证金,这属于物业的违规收费,请严市长在百忙之中给广大业主解决为盼!

宝塔区政府办回复:

网民朋友: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荣民国宾府.御锦园物业即日起按照延安市场监管局通知,停止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

2.目前已经收取的业主保证金会尽快无息退还至业主。

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咨询需求,您可以咨询宝塔区市场监督所,联系电话:0911-2335315。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