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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2/2/22 21:12:41 浏览:266

来源时间为:2021-06-08

6月7日上午,延安市委改革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共同召开“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围绕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作发布,并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工程师高爱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王力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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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的框架上,推出了“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效果十分明显,既压缩了项目建设周期,又降低了企业成本,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认可和普遍欢迎。

王志海介绍到“‘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全市社会投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其中政府、企业投资的既有建筑改造等3类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实施该制度。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指的是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审批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事项清单、办理程序,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标准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和企业信用状况等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给各行业部门推送告知承诺信息,各行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一种审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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