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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5/28 4:47:47 浏览:1300

来源时间为:2019-10-15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建筑业、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地方性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制定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和相关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4、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及费率,制定地方性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8、监督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计的审查与监督。

9、负责城市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秘科、政策法规科、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城乡建设科、纪检监察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住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五新”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效卓著。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强力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全市建成生态村67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224个,1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7月份,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会在延召开,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创全省现场会多年新高。2018年前三季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排名始终位列全省第一。“延安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全国通报表扬。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举全局之力,实行局领导包抓县区、局属单位(科室)包抓今年贫困退出村、科级干部包抓“四类重点对象”危改户的“三级包抓”工作机制,编制了《土窑洞危险性鉴定技术导则》《土窑洞接口技术方案》《危窑(房)加固维修技术图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先后开展了2次精准认定,6次工作督查,对338个退出贫困村、6万多农户、1435户“四类重点对象”逐户进行检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户竣工率、入住率、资金兑付率均达到100。危房改造总体呈现出进度快、质量好、卫生厕所配建率高等特点,延安农村危房改造的先进经验多次被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延安电视台宣传报道,工作成效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成功地为陕西在国务院第三方评估和绩效考核中提供了现场。

三是“两镇”建设持续推进。6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和3个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23.69亿元,市县两级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30.29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5和108。指导店头镇、文安驿镇特色小镇建设,成功打造了延川县甄家湾、马家坪、刘家山等一批传统村落。省级半年考核我市有3个重点示范镇进入全省前五名,1个文化旅游名镇进入全省前三名。三季度河庄坪镇排名全省第一,省级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圆满完成2018年城镇化率省考指标,城镇化率继续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力度空前。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细则》,率先在涉及改革部门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保留事项精简申报材料38以上。开展了“改进行业作风,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落实了“首问负责”“执法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AB岗”“全流程可追溯”“办结回访”等工作制度,公示办事所需资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确保了促进改革、高效服务与强化监管同步推进,相辅相成。全系统改革意识空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五是中心城区市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东川滨河南路、火车站快速通道工程(二期)、火车站周边综合整治提升及七里铺街区外立面改造(火车站双修)等项目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部分开工建设;火车站快速通道工程(一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烟洞沟隧道、西环线(柳林沟至锁崖段)、小砭沟至消林村道路、方塔新区至东过境线竣工通车,为全市保畅缓堵做出了积极贡献,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六是建筑业发展改革迈出新步伐。陕西建工延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全市新增建筑业企业215家,总数达到582家,“五上”建筑业企业入库15家,预计建筑业全年完成产值137.5亿元,完成增加值56.9亿元,同比增长3.1。申报省级文明工地8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2个,创建省优质结构工程6项,创建市优质工程“宝塔杯”10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比不断提高,分别达到41.3和17。行业劳保统筹费收缴、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七是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五方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施工质量稳步提升。建立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三级包抓机制,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市级数字化监管平台建成投用,监管手段不断完善,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八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提升。扎实推进“三项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用人环境。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创建“五星级”党支部3个,“四星级”党支部5个,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真整改、再排查、改彻底”行动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排查中省督查反馈问题和“四风”问题,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改进行业作风,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多年来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很大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信访投诉和网民留言回复率100。落实创文要求,全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各类志愿服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巩固提高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住建局机关

2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3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4

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5

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

6

延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7

延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8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参公事业单位19人,事业编制77人;实有人员123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82人。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23人;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

延安市建设档案馆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8人;

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8人;

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10人;

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1人;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44451.6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5235.74万元,减少了25.5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44451.6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5235.74万元,减少了25.5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43886.06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26.6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占总收入的99.86;

(2)其他收入59.41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14;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43593.1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万元,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的0.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48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公益岗补助支出,占总支出的0.40;

(3)节能环保支出45.68万元,为农村环境保护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占总支出的0.10;

(4)城乡社区支出43354.47万元,为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9.45;

(5)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出,占总支出的0.03.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826.6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5323.69万元,减少了25.91,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减少。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309.05万元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5841.29万元,减少了26.7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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