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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3/7 4:10:29 浏览:941

来源时间为:2018-09-1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统一安排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创新人员选拔和交流方式,有序充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职(岗)位及人数

本次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2名(党群8名、政府24名);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90名(党群20名、政府70名);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8名(党群16名、政府222名)。具体职(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范围及条件

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职(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一)遴选选聘和招聘的人员范围

1.遴选的范围: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在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人员;延安市户籍或延安市生源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在市外的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人员;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工作的,另一方在市外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人员;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需求为准。

2.选聘的范围: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在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含延安市机构体制改革中保留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延安市户籍或延安市生源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工作的,另一方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需求为准。

3.招聘的范围:2018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特殊岗位可放宽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考:延安市常住户口;延安市生源;延安市辖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服务于我市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或大学生村官。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需求为准。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③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参加市级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职(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职(岗)位条件需求为准;

④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应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选聘一般应具备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具备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任职等其他资格条件;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③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岗位条件需求为准;

④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和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省和市对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用已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9月10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等媒体统一发布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08:00—9月21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考资格。应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应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

本次市级党委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级政府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职位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执行;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和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应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08:00—9月22日18:00。

4.笔试开考比例。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遴选选聘特殊行业或紧缺专业的,经延安市公开遴选选聘和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可放宽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招考计划。对于因取消职(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岗)位,对不改报或不适合报考职(岗)位的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08:00—9月2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表是资格复审的必备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考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08:00—10月13日0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招录等程序的必备凭证,打印准考证网站只开一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拟于2018年10月13日上午09:00—11:00,组织报名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考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4)。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和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党群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政府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医技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政府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岗)位,应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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