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pm2.5,2015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5年,全省环保工作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生态环境改革为动力,系统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关中5市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63天,比2014年增加39天,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2.4和18.1,其中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251天,比2014年增加40天,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4.3和23.7。
“一河两江”水质稳步提升。渭河干流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9.0和33.3、支流下降20.8和16.1,出省断面保持Ⅳ类水质,提前一年并提高一个类别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汉江、丹江水质继续稳定保持为Ⅱ、Ⅲ类优良水质。
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创建深入推进。完成190个乡镇的1323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总投资6.4亿元。同时,被列为2015、2016年全国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省,争取中省下达治理资金9亿元。
主要污染物减排圆满收官。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13、4.45、5.88、11.11,均超额完成2015年任务。
环保改革与长效机制建设硕果累累。省人大审议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全面完成10项省委改革任务,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改革文件。
全省环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环评助力绿色发展作用凸显,环保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环境宣传引导机制不断创新,环保执法持续强化,环境应急工作更加有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环境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基本状况
2015年,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监测与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35.6~83.8,平均为69.5;省会西安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8.8,比2014年提高1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0~306天,优良率69.5。超标天数中,轻度污染占20.4,中度污染占5.0,重度污染占4.2,严重污染占0.9。
2015年全省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表(天)
城市
优
良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优良天数合计
优良天数比例()
西安市
15
236
76
19
18
1
251
68.8
宝鸡市
28
244
59
19
12
3
272
74.5
咸阳市
23
235
66
17
20
4
258
70.7
铜川市
24
245
67
11
16
2
269
73.7
渭南市
22
241
64
18
14
6
263
72.1
杨凌
27
235
67
19
15
2
262
71.8
西咸
9
121
136
43
37
19
130
35.6
韩城市
6
144
148
32
28
7
150
41.1
7
275
67
14
2
0
282
77.3
榆林市
28
258
69
10
0
0
286
78.4
汉中市
83
199
49
14
19
1
282
77.3
安康市
69
218
50
14
14
0
287
78.6
商洛市
39
267
46
8
5
0
306
83.8
平均占比()
20.4
5.0
4.2
0.9
-
69.5
可吸入颗粒物(PM10)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76~16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09微克/立方米,均超过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各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38~9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9微克/立方米,均超过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各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14~9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8微克/立方米,除韩城外其他城市均达到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各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为20~5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除延安、韩城、西咸、西安外其他城市均达到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CO)各市(区)一氧化碳年均值范围为2.3~4.0毫克/立方米,平均为3.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新标准24小时平均值二级标准(≤4.0毫克/立方米)。
臭氧(O3)各市(区)年均浓度范围为128~18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3微克/立方米,除西咸、韩城外均达到新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自2014年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如下:
优良天数:西安增加40天、宝鸡增加30天、咸阳增加41天、铜川增加40天、渭南增加43天、杨凌增加22天,延安增加29天。
重度以上污染天数:西安减少19天、宝鸡减少13天、咸阳减少4天、铜川减少12天、渭南减少13天、杨凌增加2天,延安减少5天。
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均有所下降,降幅在11.1~14.9之间,延安降幅最大。细颗粒物(PM2.5)均有所下降,降幅在5.0~23.7之间,西安降幅最大。二氧化硫(SO2)均有所下降,降幅在21.4~41.7之间,宝鸡降幅最大。二氧化氮(NO2)咸阳、渭南和杨凌有所上升,宝鸡持平,其他城市均有所下降,降幅在2.0~10.0之间,铜川降幅最大。一氧化碳(CO)西安、渭南分别上升13.3和13.0、咸阳持平,其他城市均有所下降,降幅在2.6~26.5之间,铜川降幅最大。臭氧(O3)铜川、杨凌分别下降10.8和8.3,其他城市均有所上升,升幅在3.6~10.7之间,西安升幅最大。
降尘
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开展自然降尘监测,降尘量年均值范围为5.00~15.9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0.14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3.15。最低为汉中市,最高为延安市。
酸雨
10个设区市共采集雨样875个,未检出酸雨样品。
沙尘天气
2015年共监测到沙尘天气10次,其中受沙尘天气影响2次,浮尘8次。与上年相比,沙尘天气发生次数和强度均有所下降。
2015年陕西省沙尘天气统计及对比(次)
沙尘天气
级别
西安市
铜川市
延安市
榆林市
合计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受沙尘天气影响
—
—
—
—
1
—
—
2
1
2
浮尘
2
1
1
—
4
6
4
1
11
8
扬沙
—
—
—
—
3
—
5
—
8
—
沙尘暴
—
—
—
—
—
—
1
—
1
—
强沙尘暴
—
—
—
—
—
—
—
—
—
—
小计
2
1
1
0
8
6
10
3
21
10
二、水环境质量
基本状况
2015年,全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6.5,较上年上升4.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6,较上年下降5.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2.9,较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关中渭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干流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陕北延河、无定河水质有所下降;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黄河干流水质由优转为良好。3个湖库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榆林碛塄和柏树坪断面均为Ⅲ类,水质良。
入黄支流(除渭河)10条入黄支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南洛河水质优;悖牛川、秃尾河、清涧河、云岩河、仕望河和徐水河水质良好;涺水河、金水沟轻度污染;窟野河入陕重度污染,中游轻度污染,下游水质良好。
渭河干流渭河干流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断面比例为21.4,与上年持平;Ⅳ~Ⅴ类断面比例为64.3,较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3,较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同比分别下降19.0、33.3。
渭河支流渭河17条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千河水质优;清姜河、金陵河、黑河、涝河、小黑河水质良好;沣河、北洛河轻度污染;漆水河中度污染;皂河、临河、沋河、石川河和新河重度污染;泾河上中游水质良好、下游轻度污染;灞河上游水质良好、下游重度污染;小漆水河上游水质优、下游水质重度污染。渭河支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同比分别下降20.8、16.1。
延河延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石窑村断面因总磷和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朱家沟断面因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Ⅳ类下降为Ⅴ类。
无定河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米脂断面因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刘官寨和鱼河断面因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Ⅳ类下降为Ⅴ类。辛店断面因氨氮浓度下降,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
长江流域
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湖库
2015年,全省3个湖库营养状态:石门水库、王瑶水库均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富营养化程度无明显变化;红碱淖为轻度富营养,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
湖库水质状况: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各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5年,全省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取水64814.45万吨,达标水量64814.45万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取水量减少425.95万吨。
三、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10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3.7~57.4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介于二级和三级之间。西安、延安、榆林和安康4个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6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
功能区噪声
10个设区市中,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