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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滴滴专车不足一月有车主接5万元罚单

发布日期:2016/4/8 16:14:47 浏览: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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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约车在各地火了起来。除了出租车外,私家车、顺风车、专车等也相继加入约车软件行列。2015年12月初,延安开通滴滴打车后,陆续有私家车主加入其中。然而,刚加入不到一个月,却先后有10余辆滴滴专车被客运部门查处,并开出了5万元的罚款。面对如此高额的罚款,滴滴专车的司机们也犯了愁。

载客途中被查取车时被告知要交5万罚款

2015年12月30日,延安车主王先生称,自己是去年12月初才加入滴滴打车,“当时咨询过滴滴方面,说前期不需要什么手续,在注册的时候需要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手机号、身份证等信息。”王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加入后,偶尔有一单出去跑跑,计费也是按照滴滴打车软件进行的,乘客对于专车的服务挺满意的。去年12月27日下午5时许,王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了一单,在运输途中,被延安城市客运出租车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客运办)以非法营运查处并扣车。后去处理时,被告知要交5万元的罚款。

2014年,市民张华就在网上注册加入了滴滴打车,但因为延安当时并未开通,所以从未使用过。“2015年12月初,我听朋友说延安开通滴滴打车了。”张华说,这期间,自己总共也就接了10单生意。2015年12月27日下午,张华下班时看到提示有订单就接下了,两名男乘客要从东信十字附近到罗家坪。张华说:“在罗家坪附近,遇到交警检查,我将车停在路边后,紧接着客运办的工作人员就上来,说我非法营运,既没有做笔录,也没有签字,直接给了我个扣车单,还将我的车牌号写错了。”

因为着急用车,2015年12月28日一早,张华便来到市客运办想要处理此事,被告知要罚款5万元。“滴滴刚进入延安,很多司机都不知情,每天都有很多司机陆续加入。如果违法,市客运办应该向公众说明,就这样被以非法营运查扣,还要接受5万元罚款,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张华质疑,客运办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钓鱼”执法。“滴滴打车不存在现场收费情况,且即便是非法营运,那也应该先约谈滴滴公司而非如此处罚司机。”

根据一名司机提供的一位在延安的滴滴工作人员孙某的电话,华商报与其联系后,对方表示他只是为司机提供服务,具体怎么应对他不知情,对于延安目前有多少私家车加入滴滴等情况亦不愿说明。随后,华商报记者致电滴滴专车服务热线,在告知采访意图后,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滴滴专车进驻延安市民看法不一

对于滴滴打车,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认为,使用该软件虽然方便,但并不真的适合延安市。“延安市区长途运输少,不像北京、深圳等大城市需求较大。一趟车,也就十几块钱,为这再去等半天也不划算。”王师傅说。

市民马先生却支持滴滴打车。“延安目前出租车行业混乱,整治但效果并不明显。滴滴的入驻,方便了市民日常出行,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也是一种竞争,以促成更好的乘车环境。”

客运部门称无相关资质就按照非法营运查处

业内对于滴滴专车是否合法存在两种观点。一方认为,从目前的道路运输和出租车客运管理相关规定来看,专车营运缺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本身不合法。另一方则认为,专车运营是按四方协议模式进行,乘客、软件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之间达成四方协议,专车运营实际上是汽车租赁服务和劳务服务的结合。专车运营模式,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合法的。

延安市客运办一名负责人表示,查处滴滴专车不存在“钓鱼”执法,是接到群众举报去查处的。按照规定,车辆上路营运时,公司需要有经营资质、车辆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要有从业资格证,才能进行运输,但滴滴专车都没有,因此按照非法营运查处,目前延安已查处10余辆滴滴专车。对于司机质疑为什么按照最高限来处罚,该负责人表示,是为了禁止滴滴专车进入延安,造成延安出租车市场混乱。“目前,已经约谈过滴滴有关方面,明确表示不允许开展此项业务。”该负责人说,出租车可以加入滴滴打车,但滴滴专车和滴滴快车还要等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文件出台,如果确定合法,届时也很欢迎滴滴入驻延安市。

多地均有滴滴专车被查处情况

2014年12月23日,太原市客运办接到群众举报:部分单位与私家车主借助互联网和软件工具,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根据举报,太原市客运办对北京市滴滴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办事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提醒市民,利用网络或手机软件从事非法营运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5年8月12日,北京王先生使用“滴滴打车”软件载客时,被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检查,因所驾驶车辆无出租车许可证件,被认定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罚款1万元。

华商报记者发现,各地客运部门均有对滴滴专车进行查处的情况,但处罚力度与方式不一。2015年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就《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于2015年11月11日结束。截至目前,还未出台具体的法规和政策。

华商报记者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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