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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3/28 8:16:03 浏览:763

近日,由延安市财政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参与的“营改增”管户交接仪式举行。交接仪式上,国税、地税部门负责人对“营改增”纳税人信息传递清单进行了确认签字并交接,此举标志着延安市“营改增”工作全面启动。

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张莉告诉记者,“本次移交仪式上全市共移交‘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约10280户,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改革后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广泛动员,认真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移交全面、准确、完整,为5月1日‘营改增’工作在我市顺利推开打下良好基础。”

按照延安市财政局、市国税、地税部署,从5月1日起,纳入试点行业的企业和纳税人不再需要交纳营业税,全部改交增值税。届时,营业税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为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记者:屈雪娇通讯员:康路李小顺)

责任编辑:殷誉玮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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