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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2/28 0:30:13 浏览:5677

用同比增加150.42,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扩张较快,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比同期增加及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7亿元的公司债,导致利息费用相应增加。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70.48

-42,703.86

14,279.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881.89

-45,200.20

-52,535.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86.38

107,976.62

17,899.81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趋势基本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与之相匹配的现金流入。2011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6,983.01万元,下降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不断增长,承接的订单规模增大,开工订单增加,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而主要原材料于生产初期即一次性投入,因此在产品、原材料的增长幅度较大。另外由于采购原材料的数量增加较快,为及时购齐原材料以便组织生产,公司并未拖延货款的支付时间,因此应付账款没有同步增加。其次,公司适应行业变化,适当改变了销售回款政策,预收账款比例有所降低,导致应收账款持续增长。2012年公司加强了对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资产项目的管理,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出现好转,2012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5,233.38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解决产能瓶颈问题,公司于2010年开始投资重装项目、重件码头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到2012年末重装项目、重件码头项目的投资均已全部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2012年公司为优化产业布局以及产品结构,投资收购江南锻造、建设新疆基地,重大资本性支出较前两年基本持平。

3、公司于2011年3月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达13.37亿元,因此201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至107,976.62万元。2012年4月公司成功公开发行面值7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74,486.38万元。

(五)或有事项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对除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量及运用

公司2012年9月19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有关的发行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6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总投资额

(万元)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6万吨重型非标压力容器制造项目

117,151.20

60,000.00

合计

117,151.20

6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年产6万吨重型非标压力容器制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地点

建设主体: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

(2)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对其控股子公司张化机伊犁进行增资扩股。

张化机伊犁的另一股东中科油于2012年9月19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定:“同意按照下述条件对张化机伊犁公司进行增资,即若张化机伊犁公司股东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其201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对张化机伊犁进行增资,同意公司按照对张化机伊犁公司现有持股比例、与张化机同等增资价格、与张化机同等认缴增资期限对张化机伊犁公司进行货币增资”。同日,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本公司现为张化机伊犁公司股东,持有张化机伊犁公司10股权。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若贵公司201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张化机伊犁公司增加投资,本公司同意同比例同价格对张化机伊犁公司新增出资进行认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中科油将以各自现有持股比例对张化机伊犁以同等价格增资,增资价格将根据张化机伊犁当时的净资产值确定。本次增资款在增加张化机伊犁注册资本的同时把其中股权溢价部分计入张化机伊犁资本公积。

张化机伊犁由张化机和中科油共同投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5,193.00万元,其中张化机出资4,673.70万元,占出资额90.00;中科油出资519.30万元,占出资额10.00。

张化伊犁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矿山等压力容器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封头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专项审批)。

2、项目前景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近年来新疆积极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把煤炭作为继石油石化之后,新疆又一大支柱产业予以扶持,还相继出台了煤炭产业优化升级、煤炭专业人才培养等政策,煤炭工业成为新疆新型工业化发展潜力最大的优势产业。2010年新疆全年原煤产量突破1亿吨,到2015年原煤产量将达4亿吨。

凭借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新疆已吸引神华、新汶、华能、庆华等60多家大企业大集团开发建设了一大批煤炭、煤电、煤化工项目,一批千万吨、百万吨级煤矿、煤化工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部分已建成投产。在数百亿资金的热捧之下,新疆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根据自治区规划,到2020年,新疆将建成吐哈、准东、伊犁、库拜、克拉玛依—和布克赛尔五个煤化工基地。截至2012年上半年,新疆已有40多个煤化工项目进入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阶段,有60多家国内大集团进驻新疆从事煤炭勘探和开发,其中近一半的大集团正在从事煤化工项目建设。

目前,入驻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的企业有43家,其中煤电项目已超过20个。华能、神华、华电等龙头企业筹建申报的5个项目,总装机规模超过2200万千瓦。和准东一样,伊犁、阿克苏、哈密等地的煤电煤化工产业也进入了发展高峰。在伊犁,庆华、新汶等4个总规模达235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已开工建设。依托煤炭优势资源,伊犁提出2020年力争形成1000万吨煤制油、10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40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的煤电煤化工产业目标。塔城地区在煤化工项目上实现了新突破,徐矿集团投资293.5亿元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建设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区煤化工4070项目进展顺利,该项目总投资29亿元,将建设一套年产40万吨合成氨、两套年产35万吨尿素装置和相应的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工程自2011年4月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投资16亿元人民币。目前新疆准东、伊犁等4大煤田、13个重点矿区和11个一般矿区的总体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这将为煤电煤化工提供充分原料保障,而正在建设中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以及“西电东送”线路贯通缩短了与消费市场的距离,新疆煤炭工业在中国能源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将日益显现。

随着新疆煤化工、石油化工业的快速发展,重型非标压力容器的需求将持续增加。由于新疆无大型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加之新疆地处内陆且无水路运输条件,大型非标压力容器从内地运往新疆运输成本非常高,特别是直径超过4.5米或重量超过300吨的中性非标压力容器受到公路承载与桥梁限高的严格限制,几乎无法从内地运到新疆。而在新疆本地煤化工基地就近建厂,基本消除上述限制,满足了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对压力容器设备大型化的需求。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17,151.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642.80万元,建设期利息6,769.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739.00万元。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97642.8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53,082.20

54.40

2

设备购置费

29,573.60

30.30

3

安装工程费

1,253.70

1.3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00.60

6.70

5

预备费

7,232.80

7.40

合计

97,642.80

100.00

其中:进项税抵扣额

4,640.80

第五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张化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与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书内容与形式均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节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6,600万股股份已于201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6月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3年6月27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对象共9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2013年6月27日起锁定期为12个月。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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