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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对象

发布日期:2016/1/24 18:12:04 浏览: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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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对象

2014-05-29来源:延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

摘要: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对象:住房公积金提取,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委托银行办理支付。

延安提取条件及对象


住房提取,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委托银行办理支付。


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


1、离、退休职工;


2、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的干部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管理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贷款合同书》。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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